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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服饰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8:59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田仁利

民族服饰,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记忆符号,是物质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斑斓的中华民族服饰史册中,土家族服饰是其中光辉夺目的一页。透过它,可以窥视到土家族那数千年来繁衍生息的轨迹,领悟到土家族那非凡的才智和高尚的精神情操。

       一、远古土家先民的服饰

       土家族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本民族文字,汉文记载的土家族服饰只言片语,且多系转抄;土家族地区考古发掘所得与服饰相关的文物不丰;土家族口头文学中尚未搜集到专门吟唱服饰的长篇;征集到的为数不多的清末民初的土家族服饰,受满、汉服饰的影响,仅保存了自身部分传统因子。这一切,为土家族服饰研究设置了种种障碍。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从纷繁杂乱的古籍及实物资料中拨开云雾,梳理出土家族服饰的发展纹理,听到它那从远古一步步走来的足音。

       在土家族口头文学中,“初作衣”者叫“媚”。在《恩和媚》中,仅有廖廖三字——“媚管织”,为我们提供了这一信息。媚所处的时代为洪水淹天后人类再次繁衍,媚为人类始祖母。媚用何物“织”衣,如何个“织”法,“织”成何种式样?我们不得而知。人类再次繁衍后,人多了要分家,“摆手歌”唱述土家先民从十迷洞沿酉水而上迁徙到洗洗口时,岸上有一群人,他们“身上捆的芭蕉叶,头上戴的芭茅草”,把自然形态的草茅之属披戴在身上,聊以改善赤身露体的状况。这种信手拈来之物,未经“裁剪”、“缝纫”,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服装”。沈从文指出:“大约在原始纺织技术昌明之前,曾有一个手编织物做衣服的阶段。这是可信的,也是重要的。”其实,“手编织物做衣服”,至今还在土家族中活生生地保存着,这便是“茅古斯”表演中的“茅古斯服”。其服多以棕叶、棕片、稻草编结。每服由5块组成:一块扎在腰间成裙状;一块围胁下,前遮胸,后盖背;两块搭在左右肩上;一块作头套以蒙面。头套上扎有2~5条辫子,象征犄角。“茅古斯”为表现土家先民渔猎、农耕等生产、生活内容的祭祖性舞剧,其服饰本身就是对远祖的怀念。土家人将众多技艺的鼻祖都归功于鲁班,却将缝纫和篾匠的始祖认定为鲁班的妹妹。这与“媚管织”是相吻合的,说明服饰是由女性始创的。

       考古发掘所得,对土家族服饰研究大有裨益。汇集湘西北地区考古资料最为丰富的当推周明阜等编著的《凝固的文明》,200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邓辉著《土家族区域的考古文化》,1999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所涉区域更宽,资料亦较丰富。本文采撷的考古资料,均源自上述两著作。

       1993年,在石门县阳泉乡渫水左岸燕儿洞第四层遗址中,发掘出旧石器晚期的智人化石,同层还出土有骨锥、骨铲和骨装饰品。这说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湘西北的古人类即已用骨锥缝制衣物,用骨作装饰美化自身。用骨锥缝制,只能是兽皮一类的材料做成的衣服。兽皮缝制衣服,揭开了服饰文化史上最早的篇章。

      1998年6月,在吉首市河溪大桥遗址中出土了新石器时代的骨针、骨锥和骨凿。古人缝制衣服的技术又前进了一大步,掌握了使用骨针。

       湖北枝城“城背溪遗址”反映了距今7400年前的文明史,发现有陶纺轮,代表了原始纺织的存在。服饰材料由天然赐予上升到了人工加工。在湘西北地区所发现的陶纺轮时代相对较晚。2000年4月,在永顺县不二门一号洞穴遗址出土器物中有一件陶纺轮,为夹砂黑陶,宝塔状,高2.3厘米,周代遗物。周明阜认为:“这一文化的主人,应是战国以后使用宽格铜剑的土著居民。”这一“土著居民”,留给我们的纺织品,目前发现最早的是1987年在慈利县城关镇石板、零溪两村发掘清理出的战国、西汉墓中出土的丝织品。
       远古土家先民的服装式样是怎样的?1986年3月至1987年9月,在湘西自治州大庸市(今属张家界市)永定城区西北郊三角坪武陵大学工地发掘清理的西汉墓中,出土一铜质跪式男俑,通高15.6厘米。男俑头戴编织帽,上身裸露,下身着裙,头和两肩各立一空心短圆柱,可插烛,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有学者将其称为“三烛青铜烛台西南蛮夷铸像”。“头戴编织帽”、“下身着裙”、“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这便是远古土家先民服饰的缩写。

       发式又是怎样的?1981年,在大庸县(今张家界市永定区)出土錞于2件,盘上刻铸有手心纹、椎结人头纹、鱼纹、梭子形窃曲纹、船形纹等。学者认为这是巴人的遗物。巴人是土家族的重要来源。可见土家先民在战国时期的发式为“椎结”。

       在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众多的玉佩、琉璃器、滑石器耳环、铜带钩等,反映了这一时期土家先民的佩饰文化。

       关于远古土家先民的服饰,我们撮集于此,以此说明土家族服饰的产生和发展,是自成体系的。

       二、“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服饰

       秦汉以降,直至宋元,给我们留下了不少土家族服饰史料,如《南齐书·蛮》载,包括土家族在内的“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或剪发”等等。但要清理成形,裁剪成“衣”,非动大剪刀不可。本文限于笔墨,不再一一梳理。好在这一千多年间,湘鄂渝黔边土家族地区先后实行的是“羁縻制度”、“土官制度”和“土司制度”,形成割据式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中央王朝包括服饰在内的等等改革,对土家族地区的影响不大,土家族服饰仍沿着自身的发展轨迹缓慢地发展变化着,一直沿袭到清代“改土归流”之前。

       明代土家族服装式样。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风俗”引《明统志》:“土民服五色斑衣”;卷六“地理志”亦引“短衣垂髻”。乾隆《永顺县志》卷四“风土志”引明正德《永顺宣慰司志》:“土司旧志曰:重岗复岭,陡壁悬崖,接壤诸峒,又连汉土,苗土杂居,男女垂髻,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斓服色……妇女喜垂耳圈,两耳之轮各赘至十;饰项圈、手圈、足圈以示富。”明末土家族诗人是这样描写土家族少妇装束的:“高髻螺鬟尽野妆,短衫穿袖半拖裳。儿夫不习衣冠语,逢着游人只道卬。”

       清朝迁都北京至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服饰沿袭旧制。“土司时,男女服饰不分,皆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绣花边。” “土民散处山谷间,男女短衣跣足,以布裹头,服斑斓之衣……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又有项圈、手圈。性耐寒,虽隆冬止单衣。”至乾隆年间之前,土家族服饰的特点可归结为:

       1、短衣短裙。明时规定,庶民衣长去地五寸;妇女为遮天足,长裙曳地。清时着长袍,拖长裙。与此相差甚远者,即被视为“短衣短裙”。其实,土家族着交领短衣、短裙,尚未有裤,衣长齐臀,裙长齐膝,以布缠腿,便于劳作。裙腰不封口,在后腰相超后以带系之。因“机床低小,布绢阔不盈尺”,故裙为多幅相拼而成,俗称“八幅罗裙”。

       2、衣裙尽绣花边。花边位置、纹饰在下文一并论及。正因为花边众多,色泽变化,而被视为“五色斑衣”或“斑斓之衣”。男、女服饰的区别,正是在这花边上。 

       3、头裹刺花巾帕。夏则以巾勒额,冬则以布裹头。勒额巾分二式:一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一为织锦。裹头布亦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看来,远在秦始皇时即已推行的统一服饰,平民一律裹黑头巾,俗称“黔首”和近在明初规定的庶民头戴“四方平定巾”或“六合一统帽”,在土家族地区并未得到贯彻落实。

       4、高髻螺鬟。男女垂髻,把头发挽起高束于头顶脑后,以巾捆扎,或用丝网束之。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引《保靖土司家乘》曰:“清顺治四年,保靖宣慰彭朝柱‘蒙赐龙牌,许以旧管职,并男不披剃,女不改妆等谕’。”清初清兵入关,迁都北京后,为强使人民臣服,不久就有薙发易服的法令。但是,当时传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等说法。而在土家族地区,“薙发易服”一项,实属“男女都不降”。清王朝对民族地区只能采取宽松的无可奈何的政策。

       5、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各赘至十。又有项圈、手圈、足圈,象征富贵。质地多为银器,次为玉器,金器不多。

       6、赤足。尚不知制履。

       7、服饰用料。为葛为麻,为棉为丝,为皮为毛。

       三、“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被强令改制而逐渐发生了变化。

       雍正八年(1730),永顺第一任知府檄示《详革土司积弊略》,共21条,其中第20条为“服饰宜分男女”,化导土民“分别服制”。还在这之前一年,保靖第一任知县就颁布了五条禁令,有“示禁短衣赤足”,他认为:“保邑代隶土司,是以居民多有不知礼节,惟服色一项,更属鄙陋,不拘男妇,概系短衣赤足,恬不为羞。”明令:“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男子戴红帽,穿袍褂,着鞋袜;妇人穿长衣、长裙,不许赤足。”还有“示禁白布包头”:“保靖男妇人等,头上皆包白布,宴会往来,毫不知非。夫白布乃孝服之用,岂可居恒披戴?令行严禁……若冬日御寒,以及田桑之际,或用黑、蓝诸色。”居集镇者,为避“鄙陋”,为赶时髦,服饰迅速照汉人服色。而散处山谷间的土民,大概直到嘉庆年间才“分别服制”。这时,土家族服饰的特点为:

       1、男性服饰

       变化最快的是包头白布改为黑布,后进化为青丝帕,但额前仍保留“人”字形,有的地方还在左耳留两寸长的帕头。尽管清朝官府三令五申,直至目前在湘西北土家老人中,仍流行包白布头帕,而在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内,土家人普遍包的是白布头帕,可见民俗的顽固性。其次是著鞋袜。上衣早先为“琵琶襟”,后改为老年男人内穿对襟衣,外罩满襟衣;中青年男子著对襟衣。中年人多黑色,袖口、襟沿、下摆贴天青色布条,腰饰如意勾。湘西自治州博物馆现藏一件清末土家族男子“四喜衣”,宽衣大袖,对襟立领,以黑色为主色,襟沿、下摆压浅蓝条,两肩前后、胸、衣角、两腰开叉处均饰如意头,为大镶大沿如意头马褂。青年男子多为蓝色,镶花边。男裙改为裤,不论老中青,均是青、蓝布裤管上白布裤腰,裤口处青年镶花边,中年贴异色布条,老年素色。衣袖长而小,裤筒短而大。中老年男子腰缠板带,青年男子捆织锦彩带,为的是“天上起了五彩云,情姐穿了五彩裙,为郎捆起五彩带,五彩带子配罗裙。”

       2、女性服饰

      (1)头饰。姑娘垂长辫,扎红头绳,搭挑花方巾,是为未嫁的标志。有民歌赞姑娘的长辫:“阿妹头发二尺八,梳个盘龙插鲜花”;也有这般戏谑的:“大姐大姐你好雀,尾巴长到后脑壳,一动三摇风摆柳,又刷屁股又刷脚。”又赞挑花方巾:“细布手巾四四方,红花绿叶绣两行,四角绣起万字格,八勾哥哥绣中央。”土家姑娘出嫁之前要“上头”。上头的发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挽“粑粑鬏”,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后脑扎成一条独辫子,再把辫子在后脑一圈圈地盘绕,用别簪绾住,如同一个圆圆的粑粑。二种是缠“麻花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脑后编成4条辫子,再将4条辫子合编成两条,然后将两条辫子上下折叠缠绕用别簪绾紧,不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象4个紧密排列的麻花糖。三种是盘“太极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耳轮边分成两股用红头绳扎住,再将两股头发在脑后相交盘成一个圆圈,形如阴阳八卦太极图的形状。头发盘成后,罩上青丝网头套,包黑布帕或青丝帕,成“锅螺圈”形,一直伴随她到中年、老年。

       (2)上衣。上衣为短领右开襟,根据花色繁简分为“银钩”、“外托肩”和“内衣”三式。同一式样的衣有长短之分,长衣为的是走亲做客,短衣劳动时穿着。“外托肩”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在“银钩”、“外托肩”上,贫穷人家贴1~3条异色布条,中等人家镶花边,殷实人家还在异色布条上绣花。这花边,古老的当有织锦花边。南宋·朱辅《溪蛮丛笑》释“溪布”曰:“绩五色线为之,文彩斑斓可观,俗用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称为峒巾。”乾隆《永顺府志》介绍峒巾的织造是:“土锦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用一手织纬,一手挑花,遂成五色。其挑花用细牛角。”“宋代以来,记录中即有丝棉兼织的皂木棉,明代则有丝经棉纬的云布……丝棉交织的大红云布,还值百两银子一匹,见于明人记载”。如此昂贵的织锦,土家人大多用于被面,可用两三代人。衣、裙全用织锦,想必只有富有人家才享用得起,一般人家只能用织锦带子来镶边了。“无愁女儿正垂髫,结伴机窗织锦绦。忽报深山峒菌长,背笼同过自生桥。”。“锦绦”,即为丝线编织的带子。可见土家族确实生产过织锦带子,这带子理所当然地被用于服饰。织锦带子,目前在土家族中仍在编织,多用于挎抱背带。中老年妇女通常在外衣上罩一件围裙,“青布兜兜绿布边,月蓝衫子外托肩。不是我姐爱打扮,祖宗埋在风流山。”这“青布兜兜”指的就是围裙。关于围裙,有许多传说,皆反映的是土家族妇女的聪明才智。青少年妇女盛装多罩柳叶式小云肩或四合如意式大云肩。

       (3)下裳。妇女下裳先为裙,款式有八幅罗裙、筒裙、百褶裙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八幅罗裙。湘西自治州民族古籍办藏八幅罗裙,时代为民国初年。底色为素白色,以细黑布条勾棱成8幅,下摆与大平幅中下部贴稍宽黑布条。每幅下大上小用数纱工艺绣三组花,前后对称,左右匀衡。整件裙黑白相间,棱角分明,主题突出,庄重朴实,绣工精细。湘西自治州博物馆藏清代八幅罗裙,通长95厘米,腰围140厘米,下摆宽200厘米,结构由两大块三部分组成:上为宽10厘米的白布腰;中段为75厘米的大红绸子打百褶;下为宽10厘米的青绸布摆。裙腰上有布纽扣一组3颗,裙上饰如意云纹和蝴蝶。妇女下裳后逐步以裤取代裙。裤短而大,喜在裤脚边缀3条异色边或梅花条,讲究的以十字挑花来美化裤脚。

       (4)鞋袜。土家族制鞋的历史比较短。清嘉庆《龙山县志》卷七“风俗”载:土妇“向不知制履,市之肆中。近皆自制,与客妇等。”一旦土家族妇女学会了制鞋,便把衣裙中的挑花绣朵运用于鞋面,做出各种精美的鞋。女式花鞋有船头鞋、气筒鞋、鲇头鞋、圆口鞋、翁鞋、钉钉鞋等。能否做鞋,是衡量一个姑娘心灵手巧的标准之一,这正如民谚所说:“姑娘长得乖不乖,就看一双绣花鞋。”她们常穿着自制的绣花鞋而炫耀,“田家峒畔社场开,姊妹双双赴会来。一尺云鞋花满口,也装莲步上歌台。”土家族姑娘定婚后,为情郎赠送的礼物除荷包、彩带外,最珍贵的就是布鞋;出嫁前,日夜赶制鞋,留予父母兄弟,赠送夫家长辈。冬季,土家族妇女多缠裹脚,少女穿红袜。

       3、儿童服饰  

       幼儿的衣裤一般用花布做成,有讲究者在素色布上绣花。帽子很讲究,春季戴“紫金冠”,夏季戴“蛤蟆帽”、“圈圈帽”,秋季戴“冬瓜帽”、“八角帽”,冬季戴“虎头帽”、“狗头帽”、“鱼尾帽”、“凤帽”。帽围用丝线绣“喜鹊闹梅”、“凤穿牡丹”和“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禄寿喜”等花鸟文字,钉银制饰品。项戴“长命锁”。胸前围花兜儿。手脚戴银圈,圈上挂响铃。脚穿“虎头鞋”、“猫儿鞋”,绣五色花。儿童4岁后服饰方有男孩女孩之别,男孩趋素,女孩趋花。头发变化最为明显,男孩头顶从天门心至发际留方块头发,俗称“塔点儿”。女孩则蓄盖盖头发,俗称“马桶盖”,或蓄满头长发,打小辫,或扎成一把“朝天椒”,或束成一对“羊角角”;5岁穿耳吊黄腊它;7岁戴瓜子耳环。穿耳朵的日子一般在农历二月的花朝节,据说这天穿耳朵不化浓,因为有花神保护。

       土家族服装的颜色,喜青、蓝、白色。布料多为自家纺织的棉布,俗称“家机布”,未经印染为米黄色,特别经久耐用。

       四、土家族服装纹饰

       溪州女儿最聪明,锦被丝挑脚手灵,
       四十八勾不算巧,八团芍药花盈盈。
                      ——清·彭勇行《竹枝词》

       土家族服饰分盛装和常装(便装)。盛装为节日喜庆的礼服,常装为日常生活中的穿着。常装的制作较为简单,装饰较少。而盛装就大不一样,除了质地讲究、制作精细以外,其部位的装饰也十分突出。纹饰部位有衣袖、套袖、盘肩、衣襟、衣摆、云肩、围裙、裤脚及裤膝、头帕、鞋面等。传统纹饰图案有200多种,大致可分为九类:

       1、花草类  
 
       芍药花、金勾莲、泽茶妹、莲花、韭菜花、卡堤米、娇山梅、莲蓬花、牡丹花、丝瓜花、梅花、石榴花、龙船泡花、篱笆花、枫叶花等。

       2、鸟兽类  

       阳雀花、凤凰花、孔雀花、燕子花、虎脚迹、西兰鸟、蝴蝶花、蜜蜂花、秧鸡花、鱼龙会、天狗花、野鸡花、金鸡花、竹鸡花等。

       3、家具类   

       棋盘花、椅子花、桶盖花、桐八妹、帐钩花、神龛茶几、磨盘花、茶盘花、玉簪盖、窗梅花、豆腐架、棱子花、黄布花、锯子花等。

       4、钩花类  

       四钩花、单八钩、双八钩、妥毕八钩、单十二钩、双十二钩、二十四钩、四十八钩、秤钩花、如意钩等。

       5、几何类  

       “十”字花、“卍”字格、“井”字花等。

       6、天象类  

       云纹、满天星、月亮花、太阳花、开勾花等。

       7、地兴类  

       泽罗马、岩墙花、千丘田、凉亭花、水波纹等。

       8、意象吉祥类  

       佛手、二龙抢宝、双凤朝阳、四凤抬印、八凤祝寿、土王五颗印、老鼠嫁女、神仙过海、鲤鱼跳龙门、喜鹊闹梅、龙凤呈祥等。

       9、字花类  

       福禄寿喜、一品当朝、福字花、禄字花、寿字花、喜字花、工字花、五字花、天书等。

      上述之“花”,其实已不限于植物之花,而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落在画面上的一切皆称之为“花”。花,纹饰矣。

       土家族传统纹饰图案最具代表性或最具特色的,一是阳雀花,阳雀是勤劳善良的象征,被土家人视为吉祥鸟;二是八钩花,据说八钩花是从一种钩状植物衍化而来的,由八钩而扩展到十二钩、二十四钩、四十八钩,钩钩相扣,象征族人的团结与兴盛;三是家具类入花,反映了土家妇女超凡的想像力。

       五、土家族首饰

       永顺县老司城是土司、土官及其眷属的集中墓地。在已开挖的30多座墓中,随葬品十分丰富,特别是土司夫人墓葬里,勘称金匣银箱,有金花、金簪、发插、耳环、手镯、莲蓬等金银饰物,还有多种玉器等。

       土司夫人披金戴银、镶珠嵌玉自不必说,土家族平民百姓亦特别看重首饰,将其视为吉祥、光明、美丽和富有的象征。首饰中以银器为主,次为玉器、铜器,金器不多。

       “改土归流”前,土家男人也“衣裙尽绣花边”、“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又有项圈、手圈”。“改土归流”后,男人首饰除戒指外基本不保留。但女人与儿童首饰的华丽多彩仍延续到清末民初。

       1、妇女首饰  

       头饰有莲蓬花、撇簪、银梳、插簪、瓜子针、茉莉针、芭蕉扇等。头饰中最珍贵的是银帽,俗称“箍箍帽”,帽前是一个银宝花,银宝花两面钉一对龙,龙后一对凤,凤后又一对龙,龙后还有一对银帽襟,襟下缀9只凤,凤口各含3颗银摆坠,行动摇晃,闪闪发光。耳饰有龙耳环、一包针、灯笼、单环、连环、吊船、瓜子、鼓槌等。项饰多为轮圈,有粗细之分。手饰分银质与玉质手镯,戒指有银三镶戒、一颗印、单股子等。胸前挂牙签、扣花、纽扣和新娘专用的状元花,上面吊有银链、银牌、银铃、银牙签、银珠子等一大串。

       2、儿童首饰  

      帽饰造型有八仙、寿星、十八罗汉、方形算盘、狮头耳錾、银链、银牌、银铃。项饰为轮圈。胸饰有银锁、银牌,其上刻有“长命富贵”、“富贵双全”等吉祥之词或花草、八卦等图案。手饰有金瓜、铃、瓢、石榴、仙桃、四方印等物,印上多刻“状元及弟”等文字。

       土家族服饰从远古到清“改土归流”前的发展变化是自成体系的。“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被强令改制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仍保留下本民族服饰的母题。时至今日,土家族服饰仍顽强地活在土家人的记忆中,体现在土家人生活的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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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服饰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8:59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田仁利

民族服饰,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记忆符号,是物质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斑斓的中华民族服饰史册中,土家族服饰是其中光辉夺目的一页。透过它,可以窥视到土家族那数千年来繁衍生息的轨迹,领悟到土家族那非凡的才智和高尚的精神情操。

       一、远古土家先民的服饰

       土家族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本民族文字,汉文记载的土家族服饰只言片语,且多系转抄;土家族地区考古发掘所得与服饰相关的文物不丰;土家族口头文学中尚未搜集到专门吟唱服饰的长篇;征集到的为数不多的清末民初的土家族服饰,受满、汉服饰的影响,仅保存了自身部分传统因子。这一切,为土家族服饰研究设置了种种障碍。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从纷繁杂乱的古籍及实物资料中拨开云雾,梳理出土家族服饰的发展纹理,听到它那从远古一步步走来的足音。

       在土家族口头文学中,“初作衣”者叫“媚”。在《恩和媚》中,仅有廖廖三字——“媚管织”,为我们提供了这一信息。媚所处的时代为洪水淹天后人类再次繁衍,媚为人类始祖母。媚用何物“织”衣,如何个“织”法,“织”成何种式样?我们不得而知。人类再次繁衍后,人多了要分家,“摆手歌”唱述土家先民从十迷洞沿酉水而上迁徙到洗洗口时,岸上有一群人,他们“身上捆的芭蕉叶,头上戴的芭茅草”,把自然形态的草茅之属披戴在身上,聊以改善赤身露体的状况。这种信手拈来之物,未经“裁剪”、“缝纫”,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服装”。沈从文指出:“大约在原始纺织技术昌明之前,曾有一个手编织物做衣服的阶段。这是可信的,也是重要的。”其实,“手编织物做衣服”,至今还在土家族中活生生地保存着,这便是“茅古斯”表演中的“茅古斯服”。其服多以棕叶、棕片、稻草编结。每服由5块组成:一块扎在腰间成裙状;一块围胁下,前遮胸,后盖背;两块搭在左右肩上;一块作头套以蒙面。头套上扎有2~5条辫子,象征犄角。“茅古斯”为表现土家先民渔猎、农耕等生产、生活内容的祭祖性舞剧,其服饰本身就是对远祖的怀念。土家人将众多技艺的鼻祖都归功于鲁班,却将缝纫和篾匠的始祖认定为鲁班的妹妹。这与“媚管织”是相吻合的,说明服饰是由女性始创的。

       考古发掘所得,对土家族服饰研究大有裨益。汇集湘西北地区考古资料最为丰富的当推周明阜等编著的《凝固的文明》,200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邓辉著《土家族区域的考古文化》,1999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所涉区域更宽,资料亦较丰富。本文采撷的考古资料,均源自上述两著作。

       1993年,在石门县阳泉乡渫水左岸燕儿洞第四层遗址中,发掘出旧石器晚期的智人化石,同层还出土有骨锥、骨铲和骨装饰品。这说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湘西北的古人类即已用骨锥缝制衣物,用骨作装饰美化自身。用骨锥缝制,只能是兽皮一类的材料做成的衣服。兽皮缝制衣服,揭开了服饰文化史上最早的篇章。

      1998年6月,在吉首市河溪大桥遗址中出土了新石器时代的骨针、骨锥和骨凿。古人缝制衣服的技术又前进了一大步,掌握了使用骨针。

       湖北枝城“城背溪遗址”反映了距今7400年前的文明史,发现有陶纺轮,代表了原始纺织的存在。服饰材料由天然赐予上升到了人工加工。在湘西北地区所发现的陶纺轮时代相对较晚。2000年4月,在永顺县不二门一号洞穴遗址出土器物中有一件陶纺轮,为夹砂黑陶,宝塔状,高2.3厘米,周代遗物。周明阜认为:“这一文化的主人,应是战国以后使用宽格铜剑的土著居民。”这一“土著居民”,留给我们的纺织品,目前发现最早的是1987年在慈利县城关镇石板、零溪两村发掘清理出的战国、西汉墓中出土的丝织品。
       远古土家先民的服装式样是怎样的?1986年3月至1987年9月,在湘西自治州大庸市(今属张家界市)永定城区西北郊三角坪武陵大学工地发掘清理的西汉墓中,出土一铜质跪式男俑,通高15.6厘米。男俑头戴编织帽,上身裸露,下身着裙,头和两肩各立一空心短圆柱,可插烛,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有学者将其称为“三烛青铜烛台西南蛮夷铸像”。“头戴编织帽”、“下身着裙”、“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这便是远古土家先民服饰的缩写。

       发式又是怎样的?1981年,在大庸县(今张家界市永定区)出土錞于2件,盘上刻铸有手心纹、椎结人头纹、鱼纹、梭子形窃曲纹、船形纹等。学者认为这是巴人的遗物。巴人是土家族的重要来源。可见土家先民在战国时期的发式为“椎结”。

       在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众多的玉佩、琉璃器、滑石器耳环、铜带钩等,反映了这一时期土家先民的佩饰文化。

       关于远古土家先民的服饰,我们撮集于此,以此说明土家族服饰的产生和发展,是自成体系的。

       二、“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服饰

       秦汉以降,直至宋元,给我们留下了不少土家族服饰史料,如《南齐书·蛮》载,包括土家族在内的“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或剪发”等等。但要清理成形,裁剪成“衣”,非动大剪刀不可。本文限于笔墨,不再一一梳理。好在这一千多年间,湘鄂渝黔边土家族地区先后实行的是“羁縻制度”、“土官制度”和“土司制度”,形成割据式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中央王朝包括服饰在内的等等改革,对土家族地区的影响不大,土家族服饰仍沿着自身的发展轨迹缓慢地发展变化着,一直沿袭到清代“改土归流”之前。

       明代土家族服装式样。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风俗”引《明统志》:“土民服五色斑衣”;卷六“地理志”亦引“短衣垂髻”。乾隆《永顺县志》卷四“风土志”引明正德《永顺宣慰司志》:“土司旧志曰:重岗复岭,陡壁悬崖,接壤诸峒,又连汉土,苗土杂居,男女垂髻,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斓服色……妇女喜垂耳圈,两耳之轮各赘至十;饰项圈、手圈、足圈以示富。”明末土家族诗人是这样描写土家族少妇装束的:“高髻螺鬟尽野妆,短衫穿袖半拖裳。儿夫不习衣冠语,逢着游人只道卬。”

       清朝迁都北京至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服饰沿袭旧制。“土司时,男女服饰不分,皆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绣花边。” “土民散处山谷间,男女短衣跣足,以布裹头,服斑斓之衣……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又有项圈、手圈。性耐寒,虽隆冬止单衣。”至乾隆年间之前,土家族服饰的特点可归结为:

       1、短衣短裙。明时规定,庶民衣长去地五寸;妇女为遮天足,长裙曳地。清时着长袍,拖长裙。与此相差甚远者,即被视为“短衣短裙”。其实,土家族着交领短衣、短裙,尚未有裤,衣长齐臀,裙长齐膝,以布缠腿,便于劳作。裙腰不封口,在后腰相超后以带系之。因“机床低小,布绢阔不盈尺”,故裙为多幅相拼而成,俗称“八幅罗裙”。

       2、衣裙尽绣花边。花边位置、纹饰在下文一并论及。正因为花边众多,色泽变化,而被视为“五色斑衣”或“斑斓之衣”。男、女服饰的区别,正是在这花边上。 

       3、头裹刺花巾帕。夏则以巾勒额,冬则以布裹头。勒额巾分二式:一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一为织锦。裹头布亦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看来,远在秦始皇时即已推行的统一服饰,平民一律裹黑头巾,俗称“黔首”和近在明初规定的庶民头戴“四方平定巾”或“六合一统帽”,在土家族地区并未得到贯彻落实。

       4、高髻螺鬟。男女垂髻,把头发挽起高束于头顶脑后,以巾捆扎,或用丝网束之。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引《保靖土司家乘》曰:“清顺治四年,保靖宣慰彭朝柱‘蒙赐龙牌,许以旧管职,并男不披剃,女不改妆等谕’。”清初清兵入关,迁都北京后,为强使人民臣服,不久就有薙发易服的法令。但是,当时传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等说法。而在土家族地区,“薙发易服”一项,实属“男女都不降”。清王朝对民族地区只能采取宽松的无可奈何的政策。

       5、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各赘至十。又有项圈、手圈、足圈,象征富贵。质地多为银器,次为玉器,金器不多。

       6、赤足。尚不知制履。

       7、服饰用料。为葛为麻,为棉为丝,为皮为毛。

       三、“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被强令改制而逐渐发生了变化。

       雍正八年(1730),永顺第一任知府檄示《详革土司积弊略》,共21条,其中第20条为“服饰宜分男女”,化导土民“分别服制”。还在这之前一年,保靖第一任知县就颁布了五条禁令,有“示禁短衣赤足”,他认为:“保邑代隶土司,是以居民多有不知礼节,惟服色一项,更属鄙陋,不拘男妇,概系短衣赤足,恬不为羞。”明令:“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男子戴红帽,穿袍褂,着鞋袜;妇人穿长衣、长裙,不许赤足。”还有“示禁白布包头”:“保靖男妇人等,头上皆包白布,宴会往来,毫不知非。夫白布乃孝服之用,岂可居恒披戴?令行严禁……若冬日御寒,以及田桑之际,或用黑、蓝诸色。”居集镇者,为避“鄙陋”,为赶时髦,服饰迅速照汉人服色。而散处山谷间的土民,大概直到嘉庆年间才“分别服制”。这时,土家族服饰的特点为:

       1、男性服饰

       变化最快的是包头白布改为黑布,后进化为青丝帕,但额前仍保留“人”字形,有的地方还在左耳留两寸长的帕头。尽管清朝官府三令五申,直至目前在湘西北土家老人中,仍流行包白布头帕,而在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内,土家人普遍包的是白布头帕,可见民俗的顽固性。其次是著鞋袜。上衣早先为“琵琶襟”,后改为老年男人内穿对襟衣,外罩满襟衣;中青年男子著对襟衣。中年人多黑色,袖口、襟沿、下摆贴天青色布条,腰饰如意勾。湘西自治州博物馆现藏一件清末土家族男子“四喜衣”,宽衣大袖,对襟立领,以黑色为主色,襟沿、下摆压浅蓝条,两肩前后、胸、衣角、两腰开叉处均饰如意头,为大镶大沿如意头马褂。青年男子多为蓝色,镶花边。男裙改为裤,不论老中青,均是青、蓝布裤管上白布裤腰,裤口处青年镶花边,中年贴异色布条,老年素色。衣袖长而小,裤筒短而大。中老年男子腰缠板带,青年男子捆织锦彩带,为的是“天上起了五彩云,情姐穿了五彩裙,为郎捆起五彩带,五彩带子配罗裙。”

       2、女性服饰

      (1)头饰。姑娘垂长辫,扎红头绳,搭挑花方巾,是为未嫁的标志。有民歌赞姑娘的长辫:“阿妹头发二尺八,梳个盘龙插鲜花”;也有这般戏谑的:“大姐大姐你好雀,尾巴长到后脑壳,一动三摇风摆柳,又刷屁股又刷脚。”又赞挑花方巾:“细布手巾四四方,红花绿叶绣两行,四角绣起万字格,八勾哥哥绣中央。”土家姑娘出嫁之前要“上头”。上头的发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挽“粑粑鬏”,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后脑扎成一条独辫子,再把辫子在后脑一圈圈地盘绕,用别簪绾住,如同一个圆圆的粑粑。二种是缠“麻花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脑后编成4条辫子,再将4条辫子合编成两条,然后将两条辫子上下折叠缠绕用别簪绾紧,不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象4个紧密排列的麻花糖。三种是盘“太极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耳轮边分成两股用红头绳扎住,再将两股头发在脑后相交盘成一个圆圈,形如阴阳八卦太极图的形状。头发盘成后,罩上青丝网头套,包黑布帕或青丝帕,成“锅螺圈”形,一直伴随她到中年、老年。

       (2)上衣。上衣为短领右开襟,根据花色繁简分为“银钩”、“外托肩”和“内衣”三式。同一式样的衣有长短之分,长衣为的是走亲做客,短衣劳动时穿着。“外托肩”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在“银钩”、“外托肩”上,贫穷人家贴1~3条异色布条,中等人家镶花边,殷实人家还在异色布条上绣花。这花边,古老的当有织锦花边。南宋·朱辅《溪蛮丛笑》释“溪布”曰:“绩五色线为之,文彩斑斓可观,俗用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称为峒巾。”乾隆《永顺府志》介绍峒巾的织造是:“土锦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用一手织纬,一手挑花,遂成五色。其挑花用细牛角。”“宋代以来,记录中即有丝棉兼织的皂木棉,明代则有丝经棉纬的云布……丝棉交织的大红云布,还值百两银子一匹,见于明人记载”。如此昂贵的织锦,土家人大多用于被面,可用两三代人。衣、裙全用织锦,想必只有富有人家才享用得起,一般人家只能用织锦带子来镶边了。“无愁女儿正垂髫,结伴机窗织锦绦。忽报深山峒菌长,背笼同过自生桥。”。“锦绦”,即为丝线编织的带子。可见土家族确实生产过织锦带子,这带子理所当然地被用于服饰。织锦带子,目前在土家族中仍在编织,多用于挎抱背带。中老年妇女通常在外衣上罩一件围裙,“青布兜兜绿布边,月蓝衫子外托肩。不是我姐爱打扮,祖宗埋在风流山。”这“青布兜兜”指的就是围裙。关于围裙,有许多传说,皆反映的是土家族妇女的聪明才智。青少年妇女盛装多罩柳叶式小云肩或四合如意式大云肩。

       (3)下裳。妇女下裳先为裙,款式有八幅罗裙、筒裙、百褶裙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八幅罗裙。湘西自治州民族古籍办藏八幅罗裙,时代为民国初年。底色为素白色,以细黑布条勾棱成8幅,下摆与大平幅中下部贴稍宽黑布条。每幅下大上小用数纱工艺绣三组花,前后对称,左右匀衡。整件裙黑白相间,棱角分明,主题突出,庄重朴实,绣工精细。湘西自治州博物馆藏清代八幅罗裙,通长95厘米,腰围140厘米,下摆宽200厘米,结构由两大块三部分组成:上为宽10厘米的白布腰;中段为75厘米的大红绸子打百褶;下为宽10厘米的青绸布摆。裙腰上有布纽扣一组3颗,裙上饰如意云纹和蝴蝶。妇女下裳后逐步以裤取代裙。裤短而大,喜在裤脚边缀3条异色边或梅花条,讲究的以十字挑花来美化裤脚。

       (4)鞋袜。土家族制鞋的历史比较短。清嘉庆《龙山县志》卷七“风俗”载:土妇“向不知制履,市之肆中。近皆自制,与客妇等。”一旦土家族妇女学会了制鞋,便把衣裙中的挑花绣朵运用于鞋面,做出各种精美的鞋。女式花鞋有船头鞋、气筒鞋、鲇头鞋、圆口鞋、翁鞋、钉钉鞋等。能否做鞋,是衡量一个姑娘心灵手巧的标准之一,这正如民谚所说:“姑娘长得乖不乖,就看一双绣花鞋。”她们常穿着自制的绣花鞋而炫耀,“田家峒畔社场开,姊妹双双赴会来。一尺云鞋花满口,也装莲步上歌台。”土家族姑娘定婚后,为情郎赠送的礼物除荷包、彩带外,最珍贵的就是布鞋;出嫁前,日夜赶制鞋,留予父母兄弟,赠送夫家长辈。冬季,土家族妇女多缠裹脚,少女穿红袜。

       3、儿童服饰  

       幼儿的衣裤一般用花布做成,有讲究者在素色布上绣花。帽子很讲究,春季戴“紫金冠”,夏季戴“蛤蟆帽”、“圈圈帽”,秋季戴“冬瓜帽”、“八角帽”,冬季戴“虎头帽”、“狗头帽”、“鱼尾帽”、“凤帽”。帽围用丝线绣“喜鹊闹梅”、“凤穿牡丹”和“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禄寿喜”等花鸟文字,钉银制饰品。项戴“长命锁”。胸前围花兜儿。手脚戴银圈,圈上挂响铃。脚穿“虎头鞋”、“猫儿鞋”,绣五色花。儿童4岁后服饰方有男孩女孩之别,男孩趋素,女孩趋花。头发变化最为明显,男孩头顶从天门心至发际留方块头发,俗称“塔点儿”。女孩则蓄盖盖头发,俗称“马桶盖”,或蓄满头长发,打小辫,或扎成一把“朝天椒”,或束成一对“羊角角”;5岁穿耳吊黄腊它;7岁戴瓜子耳环。穿耳朵的日子一般在农历二月的花朝节,据说这天穿耳朵不化浓,因为有花神保护。

       土家族服装的颜色,喜青、蓝、白色。布料多为自家纺织的棉布,俗称“家机布”,未经印染为米黄色,特别经久耐用。

       四、土家族服装纹饰

       溪州女儿最聪明,锦被丝挑脚手灵,
       四十八勾不算巧,八团芍药花盈盈。
                      ——清·彭勇行《竹枝词》

       土家族服饰分盛装和常装(便装)。盛装为节日喜庆的礼服,常装为日常生活中的穿着。常装的制作较为简单,装饰较少。而盛装就大不一样,除了质地讲究、制作精细以外,其部位的装饰也十分突出。纹饰部位有衣袖、套袖、盘肩、衣襟、衣摆、云肩、围裙、裤脚及裤膝、头帕、鞋面等。传统纹饰图案有200多种,大致可分为九类:

       1、花草类  
 
       芍药花、金勾莲、泽茶妹、莲花、韭菜花、卡堤米、娇山梅、莲蓬花、牡丹花、丝瓜花、梅花、石榴花、龙船泡花、篱笆花、枫叶花等。

       2、鸟兽类  

       阳雀花、凤凰花、孔雀花、燕子花、虎脚迹、西兰鸟、蝴蝶花、蜜蜂花、秧鸡花、鱼龙会、天狗花、野鸡花、金鸡花、竹鸡花等。

       3、家具类   

       棋盘花、椅子花、桶盖花、桐八妹、帐钩花、神龛茶几、磨盘花、茶盘花、玉簪盖、窗梅花、豆腐架、棱子花、黄布花、锯子花等。

       4、钩花类  

       四钩花、单八钩、双八钩、妥毕八钩、单十二钩、双十二钩、二十四钩、四十八钩、秤钩花、如意钩等。

       5、几何类  

       “十”字花、“卍”字格、“井”字花等。

       6、天象类  

       云纹、满天星、月亮花、太阳花、开勾花等。

       7、地兴类  

       泽罗马、岩墙花、千丘田、凉亭花、水波纹等。

       8、意象吉祥类  

       佛手、二龙抢宝、双凤朝阳、四凤抬印、八凤祝寿、土王五颗印、老鼠嫁女、神仙过海、鲤鱼跳龙门、喜鹊闹梅、龙凤呈祥等。

       9、字花类  

       福禄寿喜、一品当朝、福字花、禄字花、寿字花、喜字花、工字花、五字花、天书等。

      上述之“花”,其实已不限于植物之花,而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落在画面上的一切皆称之为“花”。花,纹饰矣。

       土家族传统纹饰图案最具代表性或最具特色的,一是阳雀花,阳雀是勤劳善良的象征,被土家人视为吉祥鸟;二是八钩花,据说八钩花是从一种钩状植物衍化而来的,由八钩而扩展到十二钩、二十四钩、四十八钩,钩钩相扣,象征族人的团结与兴盛;三是家具类入花,反映了土家妇女超凡的想像力。

       五、土家族首饰

       永顺县老司城是土司、土官及其眷属的集中墓地。在已开挖的30多座墓中,随葬品十分丰富,特别是土司夫人墓葬里,勘称金匣银箱,有金花、金簪、发插、耳环、手镯、莲蓬等金银饰物,还有多种玉器等。

       土司夫人披金戴银、镶珠嵌玉自不必说,土家族平民百姓亦特别看重首饰,将其视为吉祥、光明、美丽和富有的象征。首饰中以银器为主,次为玉器、铜器,金器不多。

       “改土归流”前,土家男人也“衣裙尽绣花边”、“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又有项圈、手圈”。“改土归流”后,男人首饰除戒指外基本不保留。但女人与儿童首饰的华丽多彩仍延续到清末民初。

       1、妇女首饰  

       头饰有莲蓬花、撇簪、银梳、插簪、瓜子针、茉莉针、芭蕉扇等。头饰中最珍贵的是银帽,俗称“箍箍帽”,帽前是一个银宝花,银宝花两面钉一对龙,龙后一对凤,凤后又一对龙,龙后还有一对银帽襟,襟下缀9只凤,凤口各含3颗银摆坠,行动摇晃,闪闪发光。耳饰有龙耳环、一包针、灯笼、单环、连环、吊船、瓜子、鼓槌等。项饰多为轮圈,有粗细之分。手饰分银质与玉质手镯,戒指有银三镶戒、一颗印、单股子等。胸前挂牙签、扣花、纽扣和新娘专用的状元花,上面吊有银链、银牌、银铃、银牙签、银珠子等一大串。

       2、儿童首饰  

      帽饰造型有八仙、寿星、十八罗汉、方形算盘、狮头耳錾、银链、银牌、银铃。项饰为轮圈。胸饰有银锁、银牌,其上刻有“长命富贵”、“富贵双全”等吉祥之词或花草、八卦等图案。手饰有金瓜、铃、瓢、石榴、仙桃、四方印等物,印上多刻“状元及弟”等文字。

       土家族服饰从远古到清“改土归流”前的发展变化是自成体系的。“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被强令改制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仍保留下本民族服饰的母题。时至今日,土家族服饰仍顽强地活在土家人的记忆中,体现在土家人生活的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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