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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守护民族记忆 积极传承民族文化

时间:2020-03-20 15:28:59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

                      作者:黄凤平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学术网
                    ——云南多元民族档案工作的行与思


    个人记忆,保存着一个人在特定社会中的人生经历;民族记忆,记录着一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的变迁;国家记忆,则铭刻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对数千年过往的感怀与传承!档案记录决定、行为和记忆,是人类社会思想、发现和成就的演变记录,“档案在文化记忆、个人记忆和基因记忆的遗忘、构建、重构和恢复中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是寻找遗忘记忆和发现过去记忆事实真相的重要载体,是知识的存储器,是知识咨询和转换的 媒介,是保护过去、记录现在和联系未来的桥梁”,这已成为世界档案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每个民族存在的根基。作为民族文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民族记忆既是民族的历史文化之根,也是民族繁荣发展的腾飞之翼。中国是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度,不论民族人口的多少,每个民族的记忆都是国家记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它们看似微不足道,却始终在这个逐渐趋同的全球化时代里闪烁着绚丽的光芒,并以自己的方式维系着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不断增强着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不断提高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多样性统一的根本特征。

    少数民族记忆既有文字、图像、声音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档案,更有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产生形成的,为巫师、毕摩、头人、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医师和民间艺人等所掌握和传承下来的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述历史和语言文化、原始宗教、祭祀文化、社会习俗、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民族医药、民族礼仪、文学艺术、民间传说、民族工艺等多种类型。可以说是,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绚烂多彩,争奇斗艳。

   1 抢救和保护云南多元少数民族记忆是刻不容缓的历史任务

    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阿昌、布朗、拉祜、独龙等15个民族为云南所独有, 16个少数民族为跨境居住民族,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人口较少民族最多的边疆省份,是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缩影。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云南各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民族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以多种原始形态流传的多元民族文化,成为盛开在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葩和璀璨的民族记忆瑰宝。

    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高度重视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 2000年和2005年,云南省分别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从立法保护的高度对云南包括少数民族档案在内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保护,在民族档案立法保护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制定了《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纲要》、《关于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实施了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命名民间艺人工作,率先完成了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普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了民族文化建设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云南省档案局积极着手开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的基础性工作,于1984年与民族工作和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少数民族档案调查工作,并积极组织研究和探讨构建少数民族档案学学科的重大问题。目前,云南档案工作者依据档案学的理论、原则,结合少数民族档案及其工作的特性,首次系统、全面地对少数民族档案工作进行了规划和研究,明确了少数民族档案学的学科体系,确立了研究少数民族档案学的方法论体系,初步构建了我国少数民族档案学的基本框架。

    但是,由于云南的少数民族文字绝大多数只为土司、毕摩、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和民间艺人等少数人掌握,有些少小民族更是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民族的历史、文化、生活及宗教信仰等民族记忆,长期以来都依靠口耳相传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加上云南山高谷深且经济欠发达,导致目前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的起步阶段。随着现代化进程与民族融合加快,以及一些历史见证者相继去世,加速了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失传,民族文化面临着多样性受损甚至“历史性断代”的危险,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亟待抢救和保护。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较为分散。少数民族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泛,管理机构众多且分散,加之,少数民族一直以来都没有纳入档案部门的接收征集范围,致使少数民族档案的管理和保管较为分散。以彝文、傣文、东巴文古籍为例,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古籍除散存于云南各少数民族地区, 北京、天津、广州等市及台湾地区,美国、法国、英国、越南和缅甸等国均有保存, 收藏机构主要有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和研究所,此外各级民委、高等院校、寺庙、文化馆、群艺馆、史志办等亦有保存。这既不利于少数民族档案的集中统一科学管理,也不利于有效维护少数民族档案的有机联系及完整性和系统性,更难以实现少数民族档案的集中利用和深度研究开发。

    二是主要散存民间。据初步调查,云南尚有大量珍贵少数民族档案散存民间,仅云南楚雄、玉溪、红河、昭通等彝族地区散存民间的古彝文档案就有近6000册。这些散存民间的少数民族纸质档案,大多年代久远,保管条件恶劣,发霉、受潮、粘连、虫蛀、破碎现象普遍存在。且保存至今的各种档案仍然存在损毁现象,如新平县平甸乡一位毕摩存有60多部古彝文档案文献,在其去世时却被全部烧毁随葬。

    三是自然消亡加剧。据统计,土司、毕摩、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和民间艺人等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传承者,现在仅有500多人,而且其中部分艺人年事已高,随着岁月流逝,在世者将越来越少,民族文化传承将面临失传,有些甚至会出现“历史性断代”。1983年丽江地区还有60位东巴,而今,这些老东巴都已去世,也带走了丰富的纳西族历史文化,使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传承,留存至今的民族古籍成为无人能懂的“天书”。更为严峻的是许多无文字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消失,如云南元阳一位哈尼族民间艺人能诵唱数万行的古歌,但这些古歌随着他的辞世而彻底消失。

    2 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全面推进云南多元民族记忆抢救保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家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实施,云南将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及民族文化传承列为民生档案工作重点,纳入各级档案部门议事日程。

    2.1 制定目标,为民族文化传承规划蓝图

    在深入调研并全面掌握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云南省档案局形成了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的工作思路,要求省档案馆每年收集、征集特色档案资源数量要占全年新进馆档案数量的10%以上;州市级馆要占20%以上;县级馆要占30%以上;并本着优先抢救保护云南无文字少数民族档案、优先抢救保护云南特有少数民族档案、优先抢救保护人口较少少数民族档案的原则,结合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突出档案记录历史发展轨迹的特点,注重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通过档案收集征集、影像记录、翻译文献、个人访谈等方式,全面采集分散社会和民间的反映各少数民族发展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等情况的档案资料,通过持之不懈的努力,云南省将逐步建立以云南15个独有少数民族为重点,涵盖云南25个少数民族,既反映各民族团结发展进步,又反映各民族文化传统,充分体现民族性、时代性、群众性、文化性和富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促进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和繁荣,努力实践“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服务。

    2.2 培育意识,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基础

    任何科学目标的制定,都不可能凭空而来,需要此前勇敢探索和扎实工作才能做到。云南省档案局敢于制定民族档案抢救与保护的目标并纳入“十二五”规划,得益于多年来社会档案意识的培育与提高,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社会档案意识是公众对档案及档案工作的认知和认可。随着民生档案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档案意识成为影响档案作用发挥和档案事业发展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强素质、促宣传,以家庭建档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档案宣传工作。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是提高全民档案意识的有效手段。首先,各级档案部门将《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普法计划,各地在国家“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利用展板、宣传单、档案读物,以及文艺表演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档案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档案中的民族精神。其次,充分利用《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云南档案》及云南档案信息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国家档案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做到经常性的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站有稿。第三,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及广大档案工作者,利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对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介绍档案和档案工作,向社会传递档案信息,提高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知水平,积极营造全民知档、用档、建档、护档的社会氛围。第四,加强各级档案网站建设,优化网站设计,及时更新内容,使档案网站成为人们高效、快捷地了解档案知识、查阅档案信息以及学习交流的场所,拓宽档案宣传渠道,提高档案宣传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培训,努力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档案干部的专业素质和档案意识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积极搭建培训教育平台,以岗位资格培训为基础、以继续教育为重点、以专题培训为补充,加强对全省档案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档案意识。“十一五”期间,云南省档案局共举办各种培训65期,培训人员近1.1万人;与省委党校合办档案专业函授大专、本科学历班;2009年与上海市档案局在上海共同举办“云南省档案局(馆)长培训班”,系首次采用合办方式在省外举办培训,效果明显。同时,各级档案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赴国外、省外学习考察,为干部职工创造与其他部门和先进地区档案部门交流的机会,增长见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三是家庭建档,筑牢多元民族档案基石。家庭档案可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历史发展轨迹,是国家档案资源的必要补充和丰富。倡导家庭建档,可极大地提高公民档案意识,在一定意义上为全社会储备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家庭建档,可使散存民间的民族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抢救,并通过家庭档案目录,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状况,便于今后建立征集工作网络,以鼓励捐赠、有偿征集等方法,逐步把散存民间的民族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管理范围。“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共有310737户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极大增强了社会档案意识,全面提升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整体水平。

    2.3 科学实施,做好民族文化传承的守护者

    一是借助外国智力资源,培养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人才。云南省档案局充分利用新加坡国家档案馆与云南省档案局口述历史合作项目,借助外国智力资源,成功承办了中国新加坡两国联合抢救保护云南少数民族口述历史培训班,并即将组织部分业务骨干赴新加坡接受口述历史强化培训与实习,学习口述历史采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享新加坡在保存少数族群和民间歌谣方面的经验,培养一批开展口述历史工作的人才。并通过对民族文化研究者、文化传承者、民间能工巧匠和古稀老人的访谈,采集口述历史,真实记录无文字少数民族口耳相传的历史文化,全面记录未用或无法用民族文字记载的濒临失传的民族文化,补充、丰富少数民族档案,多角度、多层次反映云南璀璨的少数民族文化。

    二是上下合力,全省统一实施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计划。2010年,云南省档案局联合保山、西双版纳、临沧、德宏、普洱等州市,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启动抢救保护阿昌族、布朗族两个特有少数民族档案试点工作,全面采集分散于社会和民间的反映阿昌族、布朗族发展历史等情况的档案资料,并通过对这两个民族的文化研究者、文化传承人、民间能工巧匠的访谈,记录与这两个民族相关的语言文化、原始宗教、祭祀文化、生产方式、技术技艺、社会习俗、节庆风俗、社会组织、文学艺术、民间传说、天文历法、民族医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饮食文化、交通工具、民族工艺等方面的口述历史档案。目前,各参与单位已完成口述历史个人访谈8人,建立名人档案18人,采集录音680分钟,录像150分钟,照片5200多张,文字资料230多份,服饰、乐器等实物33件,音像资料110盘,书籍38册。这些口述历史和各种载体的民族档案,对于建立富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探索中国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培养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一工作在全国档案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的高度评价,认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三是突出特色,做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建档试点工作。民族文化是云南最重要的文化特征,茶文化是云南人民群众最为普遍的文化形式,也是各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云南省档案局与省茶叶协会合作,联合西双版纳州档案局开展古茶树资源调查和建档试点工作,通过古茶树资源的普查建档、档案查阅补齐,征集实物、音像和照片,建立古茶树分布图表和登记册等专题档案,全面记录西双版纳古茶树资源现状,积极探索对古茶树群落和有代表性的古茶树实行长效的档案化管理模式,积极为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服务。普洱市档案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规范鲜叶采摘和原料加工程序、严格进馆收藏标准、开展征集样品理化分析、建立不同载体的普洱茶文化档案和鉴别样品等措施,先后两次在全市10个县区开展普洱八大茶区26座古茶山不同茶叶品种及类型的普洱茶实物档案征集。目前,已征集普洱茶实物档案33个396公斤(132件、924饼),供品鉴的干茶样品33个66公斤;建立照片档案4册269张,光盘2盘,为保护民族特色产业,传承民族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多方合作,抓好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人类社会无形的资产和财富,承载着人类文化的宝贵记忆,具有地方特色性、内容丰富性、载体多样性和保管分散性等特征。云南省档案馆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就接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达成初步共识,首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种类、数量、保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开展建档指导,力争将珍贵少数民族档案遗产集中到档案部门进行保管;其次与文化、文物主管机构联合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力争将第一手资料征集进馆。昆明市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齐全建档、分级管理、规范整理、科学整合的工作方法,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档案分类表,确保档案的科学、有序、规范和安全管理。目前,昆明市已征集一批反映民族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曲艺等声像图片档案资料,并保存了800余卷非物质文化档案的全文信息数据。

    通过上述科学举措,云南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在原有基础上正日益丰富,云南省档案馆已保存了汉、彝、傣、藏、白、纳西、拉祜、基诺、哈尼、傈僳、瑶等民族的各种载体档案572个全宗,105万余卷(册),加上近两年收集、采集的少数民族口述历史及相关档案,云南已拥有一个巨大的民族档案宝库。贝叶经、棉纸经、东巴经等一大批极具保存价值、富有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料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与保护,其中东巴文档案已被列入“世界记忆工程”,彝文档案已被列入国家档案文献名录(第三批)。云南少数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覆盖人民群众的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已初步成形。

    3 传承多元民族文化,努力推进云南民族文化繁荣进步和创新发展

    当前,云南省130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全部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这些民族地区档案馆档案安全管理条件的改善以及抗灾能力的提高,为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整理和开发少数民族档案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随着社会档案意识的提高和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氛围的逐步形成,云南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渐入佳境,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但目前云南民族档案工作在政策法规、机构、经费、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依然存在制约因素,加之民族文化多样性、民族文字复杂性等加大了工作难度,因此,云南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3.1 加快制定抢救保护民族档案的长效机制

    云南各少数民族居住地较分散,文化发展程度高低不一,各民族间的语言、文字差异性大,各不相容。一些原生态文化,大多散存于边远山寨,民族档案收集及口述历史采集非常不容易,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云南省档案局要进一步与民族工作、文化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制定和完善民族档案抢救保护的政策、规范;要将少数民族档案的管理纳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畅通收集渠道;要联合云南大学等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多元民族档案管理长效机制。

    3.2 加强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人才培养

    云南有23种少数民族文字,目前使用的有21种,其中印度巴利系统的傣文5种、纳西文4种、傈僳文3种、彝文2种、景颇文2种等,这些民族或多或少留下了用本民族文字书写的档案。要抢救保护这些档案,就需要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门人才。我们一方面要培养从事少数民族档案管理的综合人才,另一方面还要培养研究少数民族档案,熟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风俗的专门人才,努力建立一支懂档案,又懂历史、民俗、民族文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云南民族档案资源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3.3 稳步建立少数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

    当前,云南省档案局正在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拟投入近亿元资金,以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实现档案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建成全面覆盖馆藏,拥有1400万条目录和1亿4000万页原文档案数据的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州市、县数字档案馆建设也正在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部分地区已成功搭建了覆盖馆藏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实现馆藏档案的计算机检索查询和部分档案目录的网上查询;许多行业和部门也根据自身需要纷纷搭建档案数据库,以实现档案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为建立全省少数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和云南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专题数据库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云南将在阿昌族、布朗族、独龙族、基诺族4个少小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工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以口述历史采集为抓手,逐步开展对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同时开展各民族语言文字、服饰、风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抢救与保护,最终建立覆盖全省26个民族、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档案数据库,以促进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持与维护,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和谐共存,为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做出贡献。

    3.4 加大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档案工作的任务是存史、资政、惠民。档案工作者在做好“为国管档”存史工作的同时,还要努力变“档案库”为“思想库”,变“死档案”为“活信息”,在档案资政惠民、发挥作用上狠下工夫。云南已拥有一个巨大的民族档案宝库,一些档案部门也已做了一些成功的探索,如临沧市档案局充分挖掘馆藏少数民族档案,配合征集到的部分民族服饰、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举办了临沧记忆图片展,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大理州档案局编辑出版《档案中的大理三月街》、《大理丛书•族谱篇》,对于发挥少数民族档案价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来说,云南各级档案部门的少数民族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仍需加强,力度仍需加大。一要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档案展览,扩大档案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二要与地方志、民族工作等其他部门合作,编辑出版史志和丛书,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档案的价值。三应尽快整理已采集的口述历史个人访谈录音、录像,并向社会公布可以公开的访谈内容和图像。四要开发云南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实现民族资源共享,真正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相互交流,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

     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有利于保护中华民族记忆、传承中华民族文化,有利于增强民族荣誉感、自豪感,有利于抵制外来文化入侵、保障民族文化安全,有利于民族多元文化格局的保持与传承。云南各具特色的民族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云南各民族团结奋斗与共同繁荣的重要记录。在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今天,做好云南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是云南广大档案工作者肩负的历史重任和光荣使命。笔者坚信,在这个逐渐趋同的全球化时代,通过云南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云南各少数民族档案的光芒一定会更加绚烂,云南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一定能以档案为载体重放异彩。
(2011年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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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守护民族记忆 积极传承民族文化

时间:2020-03-20 15: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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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凤平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学术网
                    ——云南多元民族档案工作的行与思


    个人记忆,保存着一个人在特定社会中的人生经历;民族记忆,记录着一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的变迁;国家记忆,则铭刻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对数千年过往的感怀与传承!档案记录决定、行为和记忆,是人类社会思想、发现和成就的演变记录,“档案在文化记忆、个人记忆和基因记忆的遗忘、构建、重构和恢复中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是寻找遗忘记忆和发现过去记忆事实真相的重要载体,是知识的存储器,是知识咨询和转换的 媒介,是保护过去、记录现在和联系未来的桥梁”,这已成为世界档案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每个民族存在的根基。作为民族文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民族记忆既是民族的历史文化之根,也是民族繁荣发展的腾飞之翼。中国是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度,不论民族人口的多少,每个民族的记忆都是国家记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它们看似微不足道,却始终在这个逐渐趋同的全球化时代里闪烁着绚丽的光芒,并以自己的方式维系着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不断增强着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不断提高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多样性统一的根本特征。

    少数民族记忆既有文字、图像、声音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档案,更有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产生形成的,为巫师、毕摩、头人、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医师和民间艺人等所掌握和传承下来的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述历史和语言文化、原始宗教、祭祀文化、社会习俗、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民族医药、民族礼仪、文学艺术、民间传说、民族工艺等多种类型。可以说是,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绚烂多彩,争奇斗艳。

   1 抢救和保护云南多元少数民族记忆是刻不容缓的历史任务

    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阿昌、布朗、拉祜、独龙等15个民族为云南所独有, 16个少数民族为跨境居住民族,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人口较少民族最多的边疆省份,是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缩影。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云南各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民族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以多种原始形态流传的多元民族文化,成为盛开在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葩和璀璨的民族记忆瑰宝。

    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高度重视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 2000年和2005年,云南省分别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从立法保护的高度对云南包括少数民族档案在内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保护,在民族档案立法保护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制定了《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纲要》、《关于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实施了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命名民间艺人工作,率先完成了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普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了民族文化建设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云南省档案局积极着手开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的基础性工作,于1984年与民族工作和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少数民族档案调查工作,并积极组织研究和探讨构建少数民族档案学学科的重大问题。目前,云南档案工作者依据档案学的理论、原则,结合少数民族档案及其工作的特性,首次系统、全面地对少数民族档案工作进行了规划和研究,明确了少数民族档案学的学科体系,确立了研究少数民族档案学的方法论体系,初步构建了我国少数民族档案学的基本框架。

    但是,由于云南的少数民族文字绝大多数只为土司、毕摩、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和民间艺人等少数人掌握,有些少小民族更是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民族的历史、文化、生活及宗教信仰等民族记忆,长期以来都依靠口耳相传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加上云南山高谷深且经济欠发达,导致目前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的起步阶段。随着现代化进程与民族融合加快,以及一些历史见证者相继去世,加速了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失传,民族文化面临着多样性受损甚至“历史性断代”的危险,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亟待抢救和保护。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较为分散。少数民族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泛,管理机构众多且分散,加之,少数民族一直以来都没有纳入档案部门的接收征集范围,致使少数民族档案的管理和保管较为分散。以彝文、傣文、东巴文古籍为例,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古籍除散存于云南各少数民族地区, 北京、天津、广州等市及台湾地区,美国、法国、英国、越南和缅甸等国均有保存, 收藏机构主要有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和研究所,此外各级民委、高等院校、寺庙、文化馆、群艺馆、史志办等亦有保存。这既不利于少数民族档案的集中统一科学管理,也不利于有效维护少数民族档案的有机联系及完整性和系统性,更难以实现少数民族档案的集中利用和深度研究开发。

    二是主要散存民间。据初步调查,云南尚有大量珍贵少数民族档案散存民间,仅云南楚雄、玉溪、红河、昭通等彝族地区散存民间的古彝文档案就有近6000册。这些散存民间的少数民族纸质档案,大多年代久远,保管条件恶劣,发霉、受潮、粘连、虫蛀、破碎现象普遍存在。且保存至今的各种档案仍然存在损毁现象,如新平县平甸乡一位毕摩存有60多部古彝文档案文献,在其去世时却被全部烧毁随葬。

    三是自然消亡加剧。据统计,土司、毕摩、东巴、和尚、长老、工匠和民间艺人等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传承者,现在仅有500多人,而且其中部分艺人年事已高,随着岁月流逝,在世者将越来越少,民族文化传承将面临失传,有些甚至会出现“历史性断代”。1983年丽江地区还有60位东巴,而今,这些老东巴都已去世,也带走了丰富的纳西族历史文化,使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传承,留存至今的民族古籍成为无人能懂的“天书”。更为严峻的是许多无文字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消失,如云南元阳一位哈尼族民间艺人能诵唱数万行的古歌,但这些古歌随着他的辞世而彻底消失。

    2 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全面推进云南多元民族记忆抢救保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家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实施,云南将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及民族文化传承列为民生档案工作重点,纳入各级档案部门议事日程。

    2.1 制定目标,为民族文化传承规划蓝图

    在深入调研并全面掌握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云南省档案局形成了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的工作思路,要求省档案馆每年收集、征集特色档案资源数量要占全年新进馆档案数量的10%以上;州市级馆要占20%以上;县级馆要占30%以上;并本着优先抢救保护云南无文字少数民族档案、优先抢救保护云南特有少数民族档案、优先抢救保护人口较少少数民族档案的原则,结合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突出档案记录历史发展轨迹的特点,注重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通过档案收集征集、影像记录、翻译文献、个人访谈等方式,全面采集分散社会和民间的反映各少数民族发展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等情况的档案资料,通过持之不懈的努力,云南省将逐步建立以云南15个独有少数民族为重点,涵盖云南25个少数民族,既反映各民族团结发展进步,又反映各民族文化传统,充分体现民族性、时代性、群众性、文化性和富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促进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和繁荣,努力实践“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服务。

    2.2 培育意识,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基础

    任何科学目标的制定,都不可能凭空而来,需要此前勇敢探索和扎实工作才能做到。云南省档案局敢于制定民族档案抢救与保护的目标并纳入“十二五”规划,得益于多年来社会档案意识的培育与提高,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社会档案意识是公众对档案及档案工作的认知和认可。随着民生档案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档案意识成为影响档案作用发挥和档案事业发展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强素质、促宣传,以家庭建档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档案宣传工作。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是提高全民档案意识的有效手段。首先,各级档案部门将《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普法计划,各地在国家“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利用展板、宣传单、档案读物,以及文艺表演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档案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档案中的民族精神。其次,充分利用《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云南档案》及云南档案信息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国家档案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做到经常性的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站有稿。第三,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及广大档案工作者,利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对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介绍档案和档案工作,向社会传递档案信息,提高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知水平,积极营造全民知档、用档、建档、护档的社会氛围。第四,加强各级档案网站建设,优化网站设计,及时更新内容,使档案网站成为人们高效、快捷地了解档案知识、查阅档案信息以及学习交流的场所,拓宽档案宣传渠道,提高档案宣传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培训,努力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档案干部的专业素质和档案意识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积极搭建培训教育平台,以岗位资格培训为基础、以继续教育为重点、以专题培训为补充,加强对全省档案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档案意识。“十一五”期间,云南省档案局共举办各种培训65期,培训人员近1.1万人;与省委党校合办档案专业函授大专、本科学历班;2009年与上海市档案局在上海共同举办“云南省档案局(馆)长培训班”,系首次采用合办方式在省外举办培训,效果明显。同时,各级档案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赴国外、省外学习考察,为干部职工创造与其他部门和先进地区档案部门交流的机会,增长见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三是家庭建档,筑牢多元民族档案基石。家庭档案可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历史发展轨迹,是国家档案资源的必要补充和丰富。倡导家庭建档,可极大地提高公民档案意识,在一定意义上为全社会储备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家庭建档,可使散存民间的民族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抢救,并通过家庭档案目录,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状况,便于今后建立征集工作网络,以鼓励捐赠、有偿征集等方法,逐步把散存民间的民族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管理范围。“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共有310737户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极大增强了社会档案意识,全面提升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整体水平。

    2.3 科学实施,做好民族文化传承的守护者

    一是借助外国智力资源,培养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人才。云南省档案局充分利用新加坡国家档案馆与云南省档案局口述历史合作项目,借助外国智力资源,成功承办了中国新加坡两国联合抢救保护云南少数民族口述历史培训班,并即将组织部分业务骨干赴新加坡接受口述历史强化培训与实习,学习口述历史采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享新加坡在保存少数族群和民间歌谣方面的经验,培养一批开展口述历史工作的人才。并通过对民族文化研究者、文化传承者、民间能工巧匠和古稀老人的访谈,采集口述历史,真实记录无文字少数民族口耳相传的历史文化,全面记录未用或无法用民族文字记载的濒临失传的民族文化,补充、丰富少数民族档案,多角度、多层次反映云南璀璨的少数民族文化。

    二是上下合力,全省统一实施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计划。2010年,云南省档案局联合保山、西双版纳、临沧、德宏、普洱等州市,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启动抢救保护阿昌族、布朗族两个特有少数民族档案试点工作,全面采集分散于社会和民间的反映阿昌族、布朗族发展历史等情况的档案资料,并通过对这两个民族的文化研究者、文化传承人、民间能工巧匠的访谈,记录与这两个民族相关的语言文化、原始宗教、祭祀文化、生产方式、技术技艺、社会习俗、节庆风俗、社会组织、文学艺术、民间传说、天文历法、民族医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饮食文化、交通工具、民族工艺等方面的口述历史档案。目前,各参与单位已完成口述历史个人访谈8人,建立名人档案18人,采集录音680分钟,录像150分钟,照片5200多张,文字资料230多份,服饰、乐器等实物33件,音像资料110盘,书籍38册。这些口述历史和各种载体的民族档案,对于建立富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探索中国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培养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一工作在全国档案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的高度评价,认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三是突出特色,做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建档试点工作。民族文化是云南最重要的文化特征,茶文化是云南人民群众最为普遍的文化形式,也是各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云南省档案局与省茶叶协会合作,联合西双版纳州档案局开展古茶树资源调查和建档试点工作,通过古茶树资源的普查建档、档案查阅补齐,征集实物、音像和照片,建立古茶树分布图表和登记册等专题档案,全面记录西双版纳古茶树资源现状,积极探索对古茶树群落和有代表性的古茶树实行长效的档案化管理模式,积极为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服务。普洱市档案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规范鲜叶采摘和原料加工程序、严格进馆收藏标准、开展征集样品理化分析、建立不同载体的普洱茶文化档案和鉴别样品等措施,先后两次在全市10个县区开展普洱八大茶区26座古茶山不同茶叶品种及类型的普洱茶实物档案征集。目前,已征集普洱茶实物档案33个396公斤(132件、924饼),供品鉴的干茶样品33个66公斤;建立照片档案4册269张,光盘2盘,为保护民族特色产业,传承民族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多方合作,抓好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人类社会无形的资产和财富,承载着人类文化的宝贵记忆,具有地方特色性、内容丰富性、载体多样性和保管分散性等特征。云南省档案馆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就接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达成初步共识,首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种类、数量、保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开展建档指导,力争将珍贵少数民族档案遗产集中到档案部门进行保管;其次与文化、文物主管机构联合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力争将第一手资料征集进馆。昆明市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齐全建档、分级管理、规范整理、科学整合的工作方法,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档案分类表,确保档案的科学、有序、规范和安全管理。目前,昆明市已征集一批反映民族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曲艺等声像图片档案资料,并保存了800余卷非物质文化档案的全文信息数据。

    通过上述科学举措,云南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在原有基础上正日益丰富,云南省档案馆已保存了汉、彝、傣、藏、白、纳西、拉祜、基诺、哈尼、傈僳、瑶等民族的各种载体档案572个全宗,105万余卷(册),加上近两年收集、采集的少数民族口述历史及相关档案,云南已拥有一个巨大的民族档案宝库。贝叶经、棉纸经、东巴经等一大批极具保存价值、富有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料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与保护,其中东巴文档案已被列入“世界记忆工程”,彝文档案已被列入国家档案文献名录(第三批)。云南少数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覆盖人民群众的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已初步成形。

    3 传承多元民族文化,努力推进云南民族文化繁荣进步和创新发展

    当前,云南省130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全部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这些民族地区档案馆档案安全管理条件的改善以及抗灾能力的提高,为更好地挖掘、抢救、保护、整理和开发少数民族档案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随着社会档案意识的提高和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氛围的逐步形成,云南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渐入佳境,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但目前云南民族档案工作在政策法规、机构、经费、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依然存在制约因素,加之民族文化多样性、民族文字复杂性等加大了工作难度,因此,云南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3.1 加快制定抢救保护民族档案的长效机制

    云南各少数民族居住地较分散,文化发展程度高低不一,各民族间的语言、文字差异性大,各不相容。一些原生态文化,大多散存于边远山寨,民族档案收集及口述历史采集非常不容易,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云南省档案局要进一步与民族工作、文化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制定和完善民族档案抢救保护的政策、规范;要将少数民族档案的管理纳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畅通收集渠道;要联合云南大学等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民族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多元民族档案管理长效机制。

    3.2 加强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人才培养

    云南有23种少数民族文字,目前使用的有21种,其中印度巴利系统的傣文5种、纳西文4种、傈僳文3种、彝文2种、景颇文2种等,这些民族或多或少留下了用本民族文字书写的档案。要抢救保护这些档案,就需要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门人才。我们一方面要培养从事少数民族档案管理的综合人才,另一方面还要培养研究少数民族档案,熟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风俗的专门人才,努力建立一支懂档案,又懂历史、民俗、民族文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云南民族档案资源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3.3 稳步建立少数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

    当前,云南省档案局正在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拟投入近亿元资金,以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实现档案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建成全面覆盖馆藏,拥有1400万条目录和1亿4000万页原文档案数据的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州市、县数字档案馆建设也正在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部分地区已成功搭建了覆盖馆藏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实现馆藏档案的计算机检索查询和部分档案目录的网上查询;许多行业和部门也根据自身需要纷纷搭建档案数据库,以实现档案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为建立全省少数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和云南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专题数据库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云南将在阿昌族、布朗族、独龙族、基诺族4个少小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工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以口述历史采集为抓手,逐步开展对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同时开展各民族语言文字、服饰、风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抢救与保护,最终建立覆盖全省26个民族、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档案数据库,以促进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持与维护,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和谐共存,为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做出贡献。

    3.4 加大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档案工作的任务是存史、资政、惠民。档案工作者在做好“为国管档”存史工作的同时,还要努力变“档案库”为“思想库”,变“死档案”为“活信息”,在档案资政惠民、发挥作用上狠下工夫。云南已拥有一个巨大的民族档案宝库,一些档案部门也已做了一些成功的探索,如临沧市档案局充分挖掘馆藏少数民族档案,配合征集到的部分民族服饰、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举办了临沧记忆图片展,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大理州档案局编辑出版《档案中的大理三月街》、《大理丛书•族谱篇》,对于发挥少数民族档案价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来说,云南各级档案部门的少数民族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仍需加强,力度仍需加大。一要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档案展览,扩大档案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二要与地方志、民族工作等其他部门合作,编辑出版史志和丛书,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档案的价值。三应尽快整理已采集的口述历史个人访谈录音、录像,并向社会公布可以公开的访谈内容和图像。四要开发云南民族档案资源数据库,实现民族资源共享,真正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相互交流,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

     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有利于保护中华民族记忆、传承中华民族文化,有利于增强民族荣誉感、自豪感,有利于抵制外来文化入侵、保障民族文化安全,有利于民族多元文化格局的保持与传承。云南各具特色的民族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云南各民族团结奋斗与共同繁荣的重要记录。在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今天,做好云南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是云南广大档案工作者肩负的历史重任和光荣使命。笔者坚信,在这个逐渐趋同的全球化时代,通过云南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云南各少数民族档案的光芒一定会更加绚烂,云南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一定能以档案为载体重放异彩。
(2011年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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