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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9:00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
                 作者:向大平 田华咏 刘恒言 信息来源:民盟湘西州委员会

    【摘要】土家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家族医药的保护和发展成为我国当今传统医药挖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土家族医药的介绍,提出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旨为我国民族医药的发展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参考意见。
    【关键词】土家族医药;保护;发展;建议

    土家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土家族人民长期遭受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压迫和歧视,致使土家民族医药亦像土家民族发展史一样鲜为人知。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着手开展土家族医药系统的发掘整理工作。30多年来,湖南、湖北、贵州等省土家族医药工作者对土家族传统医药进行发掘、收集,整理出版了20余部民族医药文献。主要著作有《土家族医药学》、《土家族医学史》、《土家医方剂学》、《土家族药学》、《土家族医药学概论》、《土家族医药》、《土家族药物志》、《土家族医药研究新论》、《土家族女科》等土家族医药文献。这些土家族医药文献的整理与出版,丰富和完善了土家族医药学的理论体系。整理出版的土家民族医药文献,包括土家族医药的基础理论、医学发展历史、传统诊疗方法、特色医技医术、民族药物资源、炮制方法、医方、传统保健方法等,为我国土家族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原会长诸国本教授根据我国民族医药发展现状,高瞻远瞩的提出了:“当前,民族医药的重心工作从发掘整理转向发展建设,这是一个时代的大趋势”的指导意见(张东风.《民族医药发展需要宽松政策环境——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原会长诸国本》,中国中医药报.2010年11月17日,第2版),为我国民族医药在新时期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根据诸国本教授这一发展思路,结合笔者在土家族医药工作中的体会,现就我国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问题进行探讨,以共谋我国土家族医药发展建设之大计。
 
    土家族医药的简介及发展现状

    据族源考证,土家族是世代居住在湘、鄂、渝、黔边区武陵山脉一带的土著民族,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人口800多万,包括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贵州省铜仁地区及邻近遵义市、黔东南地区、重庆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等广大地区。

    当地的药物资源非常丰富,可是由于土家族仅有民族语言而无文字,民间草医,起之何年,溯源难考。从汉字记载的土家族史籍中,发现仅从明清年间起有的地方志中有零星的民间医药内容记载。就这样,土家族医药靠口耳相传,“原始积累”,终成为形式特殊、内容广博、民族气息浓厚的土家族医药体系。

    土家族医药的基本特点:一是土家族医药理论是以三元学说为基本理论框架;二是在病症的命名和分类上,多采用形象生动的性状分类和性质计数法;三是治疗方法崇尚“刀、针、水、火、药”五术为一体的外治法;四是按药物性质、作用和序数分类形成了土家族药物资源独特的理论体系;五是医、药、护一体的医疗模式,是土家族医学人性化从医的集中体现。

    长期以来, 数量繁多的土家族药物在当地临床广泛使用, 且疗效显著。《本草纲目》中记载的131种民族药中, 土家族使用的药材达50余种。经统计,湖北恩施州总结出土家药物187个科、225个属、208个种, 药材储量约24.5万吨(民间使用的还远不止此数);湖南湘西州有中草药、民族药1835种。其中, 土家药“四宝”:七叶一枝花、头顶一棵珠、江边一碗水和文王一支笔,以及白三七、扣子七、三百棒、灵陵香、香茶菜等名贵品种, 是资源稀少的特色品种。

    全国第一次民族医药会议后, 各地在资源调查的同时, 还收集到大量的民间单验方, 湖南湘西、重庆秀山县、湖北恩施州、长阳县、贵州印江县等, 已将收集到的单方、验方汇编成册。

    土家族医药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逐渐的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古人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原始超然的土家民族医药,定会这块神奇土地上的一颗璀灿明珠。

    土家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 在土家族医药的研究、开发和认识方面仍存在不少尚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土家族医药虽有所发展, 但仍然处在一个基础差、应用规模狭小、生存空间萎缩、缺乏市场竞争力、土家族医药从业人员青黄不接、既乏人又乏术的严峻状态。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支持, 祖传跟师学艺的传承模式无法延续, 这一民族瑰宝正面临失传。

    (二)对土家族医药的全貌家底不清,临床应用缺乏特色,传统的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不充分,经验总结不全面,秘方、验方收集较少,医史文物缺失,基础理论研究尚不够深入,有较大影响的土家族医药成果较少。

    (三)存在轻医理重药物的现象,药物资源逐年减少, 出现只利用、不保护、不开发的倾向,许多珍贵中草药,如头顶一颗珠、竹节人参、江边一碗水、七叶一支花等,面临灭种之灾。

    (四)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民族医药重视程度不够,对土家族医药的研究和发展没有全面的系统的规划。虽然国家对民族医药多次下文,多次给政策,但实际上都是一纸空文。没有足够的资金、人力、物力,来制定实施方案, 管理和标准不当。往往一提到土家医药的管理和疗效就采用西医的管理和标准,脱离土家医药的发展实际情况,急于规范化, 急于向国际接轨,其结果是导致土家医药学走向消亡。

   (五)对民族药专利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只注重药物本身, 不注重药物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当多的民族药专利申请者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不了解所立项专题的专利背景, 盲目研究,大部分申请的技术控制的含金量偏低,在国际技术合作中不注意保护我国专利所有者的权利,以致成果外流。 

   (六)商标保护意识淡漠,导致名牌的流失。目前,市场上民族药被冒用, 代以西药或中药名称,民族药商标的独特性不强,商标的区分作用不强, 商标的设计缺乏竞争力。 

    对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是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土家族医药发展制度建设,包括医学教育制度,土家族医师执业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土家族医药人员师承制度,临床诊疗制度,土家医医院工作制度,以及相关发展土家族医药制度等等。科学设计发展土家族医药制度,是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保障土家族医药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近年来,国家对发展民族医药工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如2007年1O月2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1部委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等。还有各民族自治区域制定的地方法规,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就是保障土家医药发展的地方法规。各地政府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土家族医药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设计制定好本地发展土家族医药的制度,以促进当地土家族医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二)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是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措施

    土家族医药要发展,必须要加强土家族医药的质量标准建设。在质量标准建设上,首先要研究制定医疗与药物的质量标准,才能规范医疗行为。如临床病证诊断与治疗标准,医技医术操作标准,民族药材炮制规范,药材质量标准等。如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钟鸣研究员编著的《中国壮医病证诊疗规范》,就是我国壮医临床诊疗的操作技术标准,规范了壮医临床诊疗行为。壮医病证的诊疗规范是值得土家族医药借鉴的。 

   (三)加强专病专科建设,是提升土家族医药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组织与实施了两批全国重点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国家“十五”期间l4项,“十一五”期间47项。这些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分布在l5个省市自治区,涉及10个民族医种,如藏、蒙、维、傣、壮、朝、土家、苗、瑶、彝医的专科专病项目,其中有土家医专病专科4个。以上这些国家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重点建设项目,提升了民族医临床诊疗水平,促进了民族医药整体水平的发展。各地土家族医药临床诊疗活动,也可考照国家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模式,开展土家医临床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土家族医药的传统医技医术优势与特色,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四)加强土家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便、效、廉的优质医疗服务

    土家族医药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了车富的防病治病经验,形成独具特色的传统医技医术。这些传统医疗方法具有简便适用的特点。如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的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筛选与推广应用项目,其中土家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项列为此次推广项目。这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就是各地土家医传统特色外治疗法。通过推广应用,使土家族地区1.5万患者享受到安全、有效的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患者提供简、便、效、廉的优质服务。土家族医药人员也可筛选更多的土家医药适宜的医技医术用于临床,为患者服务。 

   (五)加强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推进土家族医药事业继承与发展

    土家族医药文化是土家族优秀文化中体现民族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总和。土家族医药文化从本质上讲是构成土家族医学的母体,从功能上讲又是传承土家族医药学的载体,承载了土家族医药学数千年的文明史、光辉史。民族医药作为文化的体现,所表现出来的独特医技医术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服务。在新形势下发展土家族医药事业,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在发展和建设土家族医药学中的意义和地位,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在土家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在国际交流与传播服务中的作用。我国土家族医药要走出大山,走向国际舞台,必须要注重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让“草根文化”走向世界。 

   (六)加强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构筑土家族医药发展平台

    我国土家族医药基础建设十分薄弱,服务体系尚待完善,没有建立公有制临床医疗机构,不能承载土家族医药的诊疗服务。我国土家医目前尚未建立国家公立医院,没有服务平台,患者享受不到特色医疗服务,影响了土家族医药的健康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对土家族医药基础建设的投人,不断完善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土家族医药服务能力。在湖南、贵州、湖北等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建立土家医医院,开展土家医临床诊疗,科研及教学工作,使土家族医药有医疗基地,充分发挥土家族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才能开创土家族医药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七)加强土家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留住土家族医药的根

    目前,土家族医药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才问题。笔者曾在上世纪9O年代提出:“留住民族医药的根。”由于土家族医药是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少数民族,医药知识历代是靠口耳相传,师带徒等形式传承下来的。现在老土家族医谢世了,年轻人不愿学,只剩下一批四、五十岁的中年土家族医药人员。这些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没有上过医学专业正规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较差,考不起医师资格,不能执业行医,这样发展下去就会有自生自灭的危险,很难留住民族医药的根。要解决土家族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首先要在土家族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开办土家族医药专业课程或土家族医药方向,讲授土家族医药知识,学习土家族医学实际技能。其次要做好名老土家医的传承工作,以跟师学习方式,学习名老土家医的医学经验与实际技能,将医技医术传承下来。第三是开办土家族医药技能培训,将传统医技医术、独特诊疗方法传授给年轻人,以增长土家族医药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土家族医药人才,使土家族医药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真正留住土家族医药的根,才能推进我国土家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八)加强土家族药物的资源保护工作,促进土家族药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近几十年,我国土家族药物资源过度开发,土家族药物资源呈减少趋势,有的土家族药物资源成为濒危药物或珍稀药物。还有的是土家族特有的传统道地药材,过去是商品药材或大宗药材的特色传统药材,现在只能采集到少量或只能采集到标本。由于资源遭到破坏、严重的影响了土家族药物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各民族地区要加强土家族药物资源的保护,在制定科学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开发利用工作。在制定保护措施上,要根据珍稀、濒危及特有药材的品种、产地及产量、濒危程度制定保护名录与保护措施。同时还要建立珍稀濒危和特有药用物种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预警系统,建立野生抚育生态片区,以保护物种种源及本地民族药资源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九)普及土家族医药知识产权知识, 强化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要强化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加强土家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 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的积极作用。 

   (十)提高土家族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 对于法制建设薄弱的民族地区医药企业尤显重要

    土家族医药企业在商标名称和图案的选择上应当深深根植于本民族文化底蕴之中, 使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较强区别性, 使人们一看到该商标就与该民族所特有的风俗、传说故事等联系起来, 从而形成深刻印象。还应充分应用各种新技术(数码防伪、印刷工艺防伪、材料防伪等)保护商标, 提高仿冒门槛。 

   土家族医药有较大区域性和民族性,它既有完整的医学医药理论体系,又有千百年土家医在土家民间广泛使用真实可靠的临床疗效。因此,做好土家族医药的保护和发展,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广阔的开发前景与重要学术价值和意义。土家族医药必将成为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的一支新的生力军。
(作者单位1、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湖南 吉首,416000;2、湘西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湖南 吉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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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9:00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

                 作者:向大平 田华咏 刘恒言 信息来源:民盟湘西州委员会

    【摘要】土家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家族医药的保护和发展成为我国当今传统医药挖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土家族医药的介绍,提出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旨为我国民族医药的发展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参考意见。
    【关键词】土家族医药;保护;发展;建议

    土家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土家族人民长期遭受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压迫和歧视,致使土家民族医药亦像土家民族发展史一样鲜为人知。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着手开展土家族医药系统的发掘整理工作。30多年来,湖南、湖北、贵州等省土家族医药工作者对土家族传统医药进行发掘、收集,整理出版了20余部民族医药文献。主要著作有《土家族医药学》、《土家族医学史》、《土家医方剂学》、《土家族药学》、《土家族医药学概论》、《土家族医药》、《土家族药物志》、《土家族医药研究新论》、《土家族女科》等土家族医药文献。这些土家族医药文献的整理与出版,丰富和完善了土家族医药学的理论体系。整理出版的土家民族医药文献,包括土家族医药的基础理论、医学发展历史、传统诊疗方法、特色医技医术、民族药物资源、炮制方法、医方、传统保健方法等,为我国土家族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原会长诸国本教授根据我国民族医药发展现状,高瞻远瞩的提出了:“当前,民族医药的重心工作从发掘整理转向发展建设,这是一个时代的大趋势”的指导意见(张东风.《民族医药发展需要宽松政策环境——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原会长诸国本》,中国中医药报.2010年11月17日,第2版),为我国民族医药在新时期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根据诸国本教授这一发展思路,结合笔者在土家族医药工作中的体会,现就我国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问题进行探讨,以共谋我国土家族医药发展建设之大计。
 
    土家族医药的简介及发展现状

    据族源考证,土家族是世代居住在湘、鄂、渝、黔边区武陵山脉一带的土著民族,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人口800多万,包括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贵州省铜仁地区及邻近遵义市、黔东南地区、重庆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等广大地区。

    当地的药物资源非常丰富,可是由于土家族仅有民族语言而无文字,民间草医,起之何年,溯源难考。从汉字记载的土家族史籍中,发现仅从明清年间起有的地方志中有零星的民间医药内容记载。就这样,土家族医药靠口耳相传,“原始积累”,终成为形式特殊、内容广博、民族气息浓厚的土家族医药体系。

    土家族医药的基本特点:一是土家族医药理论是以三元学说为基本理论框架;二是在病症的命名和分类上,多采用形象生动的性状分类和性质计数法;三是治疗方法崇尚“刀、针、水、火、药”五术为一体的外治法;四是按药物性质、作用和序数分类形成了土家族药物资源独特的理论体系;五是医、药、护一体的医疗模式,是土家族医学人性化从医的集中体现。

    长期以来, 数量繁多的土家族药物在当地临床广泛使用, 且疗效显著。《本草纲目》中记载的131种民族药中, 土家族使用的药材达50余种。经统计,湖北恩施州总结出土家药物187个科、225个属、208个种, 药材储量约24.5万吨(民间使用的还远不止此数);湖南湘西州有中草药、民族药1835种。其中, 土家药“四宝”:七叶一枝花、头顶一棵珠、江边一碗水和文王一支笔,以及白三七、扣子七、三百棒、灵陵香、香茶菜等名贵品种, 是资源稀少的特色品种。

    全国第一次民族医药会议后, 各地在资源调查的同时, 还收集到大量的民间单验方, 湖南湘西、重庆秀山县、湖北恩施州、长阳县、贵州印江县等, 已将收集到的单方、验方汇编成册。

    土家族医药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逐渐的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古人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原始超然的土家民族医药,定会这块神奇土地上的一颗璀灿明珠。

    土家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 在土家族医药的研究、开发和认识方面仍存在不少尚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土家族医药虽有所发展, 但仍然处在一个基础差、应用规模狭小、生存空间萎缩、缺乏市场竞争力、土家族医药从业人员青黄不接、既乏人又乏术的严峻状态。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支持, 祖传跟师学艺的传承模式无法延续, 这一民族瑰宝正面临失传。

    (二)对土家族医药的全貌家底不清,临床应用缺乏特色,传统的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不充分,经验总结不全面,秘方、验方收集较少,医史文物缺失,基础理论研究尚不够深入,有较大影响的土家族医药成果较少。

    (三)存在轻医理重药物的现象,药物资源逐年减少, 出现只利用、不保护、不开发的倾向,许多珍贵中草药,如头顶一颗珠、竹节人参、江边一碗水、七叶一支花等,面临灭种之灾。

    (四)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民族医药重视程度不够,对土家族医药的研究和发展没有全面的系统的规划。虽然国家对民族医药多次下文,多次给政策,但实际上都是一纸空文。没有足够的资金、人力、物力,来制定实施方案, 管理和标准不当。往往一提到土家医药的管理和疗效就采用西医的管理和标准,脱离土家医药的发展实际情况,急于规范化, 急于向国际接轨,其结果是导致土家医药学走向消亡。

   (五)对民族药专利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只注重药物本身, 不注重药物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当多的民族药专利申请者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不了解所立项专题的专利背景, 盲目研究,大部分申请的技术控制的含金量偏低,在国际技术合作中不注意保护我国专利所有者的权利,以致成果外流。 

   (六)商标保护意识淡漠,导致名牌的流失。目前,市场上民族药被冒用, 代以西药或中药名称,民族药商标的独特性不强,商标的区分作用不强, 商标的设计缺乏竞争力。 

    对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是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土家族医药发展制度建设,包括医学教育制度,土家族医师执业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土家族医药人员师承制度,临床诊疗制度,土家医医院工作制度,以及相关发展土家族医药制度等等。科学设计发展土家族医药制度,是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保障土家族医药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近年来,国家对发展民族医药工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如2007年1O月2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1部委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等。还有各民族自治区域制定的地方法规,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就是保障土家医药发展的地方法规。各地政府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土家族医药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设计制定好本地发展土家族医药的制度,以促进当地土家族医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二)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是土家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措施

    土家族医药要发展,必须要加强土家族医药的质量标准建设。在质量标准建设上,首先要研究制定医疗与药物的质量标准,才能规范医疗行为。如临床病证诊断与治疗标准,医技医术操作标准,民族药材炮制规范,药材质量标准等。如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钟鸣研究员编著的《中国壮医病证诊疗规范》,就是我国壮医临床诊疗的操作技术标准,规范了壮医临床诊疗行为。壮医病证的诊疗规范是值得土家族医药借鉴的。 

   (三)加强专病专科建设,是提升土家族医药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组织与实施了两批全国重点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国家“十五”期间l4项,“十一五”期间47项。这些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分布在l5个省市自治区,涉及10个民族医种,如藏、蒙、维、傣、壮、朝、土家、苗、瑶、彝医的专科专病项目,其中有土家医专病专科4个。以上这些国家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重点建设项目,提升了民族医临床诊疗水平,促进了民族医药整体水平的发展。各地土家族医药临床诊疗活动,也可考照国家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模式,开展土家医临床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土家族医药的传统医技医术优势与特色,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四)加强土家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便、效、廉的优质医疗服务

    土家族医药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了车富的防病治病经验,形成独具特色的传统医技医术。这些传统医疗方法具有简便适用的特点。如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的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筛选与推广应用项目,其中土家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项列为此次推广项目。这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就是各地土家医传统特色外治疗法。通过推广应用,使土家族地区1.5万患者享受到安全、有效的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患者提供简、便、效、廉的优质服务。土家族医药人员也可筛选更多的土家医药适宜的医技医术用于临床,为患者服务。 

   (五)加强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推进土家族医药事业继承与发展

    土家族医药文化是土家族优秀文化中体现民族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总和。土家族医药文化从本质上讲是构成土家族医学的母体,从功能上讲又是传承土家族医药学的载体,承载了土家族医药学数千年的文明史、光辉史。民族医药作为文化的体现,所表现出来的独特医技医术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服务。在新形势下发展土家族医药事业,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在发展和建设土家族医药学中的意义和地位,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在土家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土家族医药文化在国际交流与传播服务中的作用。我国土家族医药要走出大山,走向国际舞台,必须要注重土家族医药文化建设,让“草根文化”走向世界。 

   (六)加强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构筑土家族医药发展平台

    我国土家族医药基础建设十分薄弱,服务体系尚待完善,没有建立公有制临床医疗机构,不能承载土家族医药的诊疗服务。我国土家医目前尚未建立国家公立医院,没有服务平台,患者享受不到特色医疗服务,影响了土家族医药的健康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对土家族医药基础建设的投人,不断完善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土家族医药服务能力。在湖南、贵州、湖北等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建立土家医医院,开展土家医临床诊疗,科研及教学工作,使土家族医药有医疗基地,充分发挥土家族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家族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才能开创土家族医药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七)加强土家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留住土家族医药的根

    目前,土家族医药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才问题。笔者曾在上世纪9O年代提出:“留住民族医药的根。”由于土家族医药是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少数民族,医药知识历代是靠口耳相传,师带徒等形式传承下来的。现在老土家族医谢世了,年轻人不愿学,只剩下一批四、五十岁的中年土家族医药人员。这些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没有上过医学专业正规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较差,考不起医师资格,不能执业行医,这样发展下去就会有自生自灭的危险,很难留住民族医药的根。要解决土家族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首先要在土家族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开办土家族医药专业课程或土家族医药方向,讲授土家族医药知识,学习土家族医学实际技能。其次要做好名老土家医的传承工作,以跟师学习方式,学习名老土家医的医学经验与实际技能,将医技医术传承下来。第三是开办土家族医药技能培训,将传统医技医术、独特诊疗方法传授给年轻人,以增长土家族医药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土家族医药人才,使土家族医药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真正留住土家族医药的根,才能推进我国土家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八)加强土家族药物的资源保护工作,促进土家族药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近几十年,我国土家族药物资源过度开发,土家族药物资源呈减少趋势,有的土家族药物资源成为濒危药物或珍稀药物。还有的是土家族特有的传统道地药材,过去是商品药材或大宗药材的特色传统药材,现在只能采集到少量或只能采集到标本。由于资源遭到破坏、严重的影响了土家族药物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各民族地区要加强土家族药物资源的保护,在制定科学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开发利用工作。在制定保护措施上,要根据珍稀、濒危及特有药材的品种、产地及产量、濒危程度制定保护名录与保护措施。同时还要建立珍稀濒危和特有药用物种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预警系统,建立野生抚育生态片区,以保护物种种源及本地民族药资源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九)普及土家族医药知识产权知识, 强化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要强化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加强土家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 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 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的积极作用。 

   (十)提高土家族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 对于法制建设薄弱的民族地区医药企业尤显重要

    土家族医药企业在商标名称和图案的选择上应当深深根植于本民族文化底蕴之中, 使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较强区别性, 使人们一看到该商标就与该民族所特有的风俗、传说故事等联系起来, 从而形成深刻印象。还应充分应用各种新技术(数码防伪、印刷工艺防伪、材料防伪等)保护商标, 提高仿冒门槛。 

   土家族医药有较大区域性和民族性,它既有完整的医学医药理论体系,又有千百年土家医在土家民间广泛使用真实可靠的临床疗效。因此,做好土家族医药的保护和发展,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广阔的开发前景与重要学术价值和意义。土家族医药必将成为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的一支新的生力军。
(作者单位1、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湖南 吉首,416000;2、湘西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湖南 吉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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